強制險過期幾天沒有關系,盡快找保險公司購買就可以了,不影響的。但是如果交強險過期仍然駕駛機動車上路被交警查到的,可以做如下處理:
1處交強險保費2倍罰款;
2記1分;
3扣留機動車至違法狀態消除,即購買好交強險。關鍵是別被交警抓到,別出事故,建議盡快去辦理。
4如果發生交通意外事故后,車主需要自己支付汽車交強險的理賠金額;
5交強險過期,車輛年檢審核不受理;
6如果被執法交警查到,會受到一定的處罰(各地處罰標準有所不同)。
有關處罰規定:
《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》第九十八條規定:機動車所有人、管理人未按照國家規定投保機動車第三者責任強制保險的,由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扣留車輛至依照規定投保后,并處依照規定投保最低責任限額應繳納的保險費的2倍罰款。
《機動車交通事故責任強制保險條例》第四十條規定:上道路行駛的機動車未放置保險標志的,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應當扣留機動車,通知當事人提供保險標志或者補辦相應手續,可以處警告或者20元以上200元以下罰款。當事人提供保險標志或者補辦相應手續的,應當及時退還機動車。